退免税的计算方法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牌价 × (增值税率 - 出口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上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牌价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 免税购进原料价格 × 出口货物退税率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 ≤ 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 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 期末未抵扣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 > 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 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 0
以上步骤适用于生产企业实行的“免、抵、退”税办法。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