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下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流程:
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按照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请注意,这个流程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