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赌桌借钱是否属于赌债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借款发生在赌博场所,并且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赌博相关活动,如支付赌资、偿还赌债等,这通常被认定为赌债。
人证:在场参与赌博或目睹赌博过程及借款发生情况的人可以作为证人。
物证:与赌博相关的器具、筹码等出现在借款现场,或者借条上有与赌博相关的特殊表述等,都有助于认定。
法院在认定时会考虑各种因素,如相互印证的证据表明借款与赌博有直接关联,则可能被认定为赌债。
如果借款是在赌桌上当场发生的,比如一方没钱继续赌而向另一方借款继续赌博,这种情况下通常被认定为赌债。
如果双方因赌博结识且借款没有正常的借款手续,如借条内容不规范、利息约定不符合常理等,也可能指向赌债。
债权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相互印证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与赌博有直接关联。
需要注意的是,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如果能够证明借款是专门用于赌博活动的,例如有证人能够证实双方在借款时明确知晓该款项将用于赌博场所的投注、偿还赌债等,那么这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债。
请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断您的情况,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