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的赔付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赔付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随时间而调整。如果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相关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