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死因鉴定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人或相关当事人需向公安或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法医鉴定死因。申请可以是当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是单位委托。
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鉴定人员能够准确判断死因。
申请人或委托人在提出鉴定申请的同时,需要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如果申请重新鉴定,则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和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受理立案后,鉴定机构会指派或聘请具备资质的法医师或医师进行法医学方面的鉴定。在鉴定过程中,申请人或相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
鉴定人根据鉴定结果作出鉴定结论,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