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即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通常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下是民告官的基本流程:
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应登记立案。
组成合议庭,成员为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的3人以上单数。
交换诉状,即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处理管辖异议,当事人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
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法院在法庭上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法规,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服判决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以上流程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