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选举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需要登记才能参加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会确定最终的选民名单。
候选人可以由村民直接提名,提名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即可当选。如果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则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中,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中得票多的当选,且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前会公布具体的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准备必要的投票设施和工具,如投票箱、选票和选举结果报告单。同时,会设立秘密写票处以保护投票的公正性。
对于无法到场的村民,经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批准,可以设立流动投票箱,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所有村民都有机会参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