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会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并将这些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人返还赃款。
诈骗人也可以主动将其在犯罪过程中非法所得的所有赃款或者赃物退还给被害人或者相关被害单位,并依法上交给有关司法机关。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会随案件移交给有关级别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有关部门上交国库。
法院依法将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或单位。
退赃款的原则是,可以分清原主的,交还原主;现金诈骗追回金额不够全额退赃的,按被害人人数进行平均退还;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急需用钱的,经协商可以先行还款。